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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年工作要点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11/2/13 9:38:31  阅读[6595]

    2011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的宏观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认真做好重点教材编写、推广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运用。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做好各类教育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指导部直属高校和各地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规划。完善教育规划纲要体系,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等7个分领域规划。指导做好各地高校设置规划和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制定国家教育立法工作及教育规章10年工作方案。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发布实施。配合做好《考试法》立法工作。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开展《校园安全条例》起草调研。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总结交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4.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全面部署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规划。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建设运行机制。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大力提高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设统一的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视频公开课为突破口,探索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新模式和新机制。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5.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部部合作和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作用,完善和拓宽教育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平台和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制定加强和改进教育政策建设的意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和中小学信息公开。开发社会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更新教育观、成才观和用人观,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配备必要的教玩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设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7.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继续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分省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8.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分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推进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和衔接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业类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9.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分年度招生任务,招生计划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以及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继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的工作力度。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和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长效机制。办好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抓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高校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高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积极推进高校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启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进行新一轮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工作。加强国防科研,组织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加强战略研究,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着力提高咨政育人和文化传播水平。

    10.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启动开放大学建设试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11.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推动西藏和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加快边境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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