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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通知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10/3/31 11:35:56  阅读[8142]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号),现将《上海市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含)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9月11日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14:00-17:00《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10年9月12日
  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
  具体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日-6月2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市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福州路89号6楼,近四川中路)
  确认点代码:5050
  咨询电话:63295419、63297710
  网址:www.shwmpx.com.cn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10年8月25日-8月31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五、考生须知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科目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等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六、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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