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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 服务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8/20 11:10:02  阅读[7932]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特别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

  天津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系统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承担着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以及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主要包括天津辖区海上船舶通航环境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以及海上船舶安全通讯、海上航道测绘和航标维护与管理。此外,受交通部海事局委托,天津海事局还承担着华北、西北12省(区、市)的船舶检验机构与验船师资质管理工作;受天津市政府委托,承担着天津辖区海上船舶、人员遇险搜救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张高丽同志在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上指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决定天津的前途命运,牵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全盘,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把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增强综合功能,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将天津港建成世界一流大港,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的目标。强调要充分发挥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作用,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大通关体系。

  随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天津市九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入,天津海事局理论中心组围绕“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服务滨海新区发展”这一主题,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思考。

  1服务滨海新区建设,必须转变观念

  随着航运经济的迅猛发展,港口日益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发展的最大比较优势和重要战略资源。作为承担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的海事部门在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海事发展与港口航运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日益紧密。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海事局为了充分履行职能,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港口生产安全,认真践行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要求,无论是在保障天津港口安全畅通,还是参与大型涉海项目的科学论证;无论是主动登门为新开港口、码头提供技术法律咨询服务,还是妥善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各种矛盾;无论是海上大雾季节对压港船舶的及时疏港,还是海上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搜救,都充分体现了天津海事局在保障、提升港口航运经济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天津海事局党政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提出了创建“五型海事”,实现“五个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即建设创新型海事、特色型海事、效率型海事、服务型海事、和谐型海事;突出特色,强化海事监管,实现安全发展;发挥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实现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快速发展;勇于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实现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激发队伍活力,实现文明发展。上述思路和目标充分考虑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切合天津港口和航运发展对海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对更好地发挥海事在促进滨海新区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落实上述思路和目标,必须从转变观念入手,强化“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意识,立足系统思考、促进充分履职。具体而言,就是在履职意识上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价值取向上由单纯的着眼事故防范和应对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转变,在履职层面上由注重发挥自身职能的微观管理向协调各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海上安全管理链的宏观管理转变,不断增强天津港口和海上运输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劲实力。

  2服务港口和航运经济发展,必须忠实履行职责

  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为契机,天津海事局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服务举措,为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了新贡献: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着力营造安全发展的环境;以提高港航运营效率为目标,着力为港口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以防止水域污染为重点,着力促进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建设;以保障渤海石油勘探开发为切入点,着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事实证明,海事在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和船舶高效便捷通航方面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严格监管,提升能力,支持港口航运快速发展。针对水上交通呈现出的船舶流量大、涉水活动多,以及施工船舶技术状况差、船员素质低等新特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严把“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三个环节,突出监控覆盖全、检查把关严、服务保障细、安全管理实、应急反应快这五个重点;通过深入开展“两防”(防碰撞防泄漏)和施工船、运沙船集中整治,共排查出辖区水域各类安全隐患2350项,完成整改1973项;继续深化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方便旗船舶操作性专项检查、船舶最低配员专项检查等集中检查会战及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天津港月平均船舶流量提高15%的情况下,单船事故率同比下降66%;充分发挥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在海上交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优化航道资源配置,船舶通航效率大幅提升,集装箱船保班率达98%以上,大型散货船、客运班轮保班率达100%,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和重大海上事故的预防预控方面,先后组织大规模紧急疏港3次,累计疏导船舶1443艘次,有效避免了300余起事故发生;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在全国首次开通船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积极推广船舶“一卡通”工程;推出危险货物集装箱异地申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网上申报、船舶保安信息申报网上服务等便民新举措;筹建东疆海事监管机构,协助办理外国籍船舶进入东疆非开放水域审批手续,确保东疆保税港区封关运作后海事监管及时到位;成功研制多功能海事执法专用车并投入使用,将海事静态业务的办理延伸到码头船边,更便捷地服务行政相对人。

  完善规章,快速反应,支持新区经济安全发展。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完善规章制度。天津首个海事地方立法《天津市海上搜救规定》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初步确定纳入天津市2008年立法计划。根据辖区实际,还制定了《天津港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签发办法》等海事监管规章。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搜救演练。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的基础上,承担了《国家海上搜救手册》编制和“电子演练系统”开发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开展油轮消防、溢油应急演练和旅游船救生、疏散演习。三是提高应急能力,营造安全环境。2007年,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搜救行动22起,救助船舶19艘,遇险人员195人,救助178人,救助成功率91.3%,特别2007年年初成功组织应对“3·3”特大温带风暴潮,港口、码头、船舶、海上石油设施等均未受到严重损害;出色组织了“3·8”船舶特大碰撞事故搜救工作,取得了“无沉船、无死人、无污染、无碍航”的成效,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全社会的普遍赞誉,为滨海新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支持新兴港区开发建设。随着东疆保税港区、临港工业区、中新生态城区等功能区相继开发建设,天津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港口建设施工高峰期,400余艘各类船舶从事施工作业,给港口的通航秩序和船舶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天津海事局积极介入港区规划,超前开展通航安全评估,制定《天津港临港港区及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东疆保税港区海事监管与服务规划方案》,在航政、航标、测绘、通信等方面靠前服务,加强指导,确保临港工业区和东疆保税港区顺利开港;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船舶的管理和服务,严把三关,建立施工船舶动态报告制和船员更换报备制,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人员培训、应急联动、重点预防、气象预警、表彰激励等6项机制。确保港口重大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积极作为,保障安全,支持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渤海油田作为我国最大的海上油田,目前油气产量以年均20%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将达到3000万方。为应对海上油田的迅速发展给海事监管带来的严峻挑战,天津海事局及时开展海上油田生产作业区域的通航环境安全评估,为油田勘探开发提供现场监视守护服务,对海上石油生产平台和供受油设施实施现场监管,对作业区域定期进行空中巡航,对油田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供船员培训考试服务,联合开展海上溢油应急演习,建立海上应急通信网络,支持渤海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

  发挥优势,延伸服务,支持宜居生态城区建设。以加强危防监管、保护水域环境为切入点,支持滨海新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深化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开展了应急防备能力调查、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举办了“6·5”环境日海河外滩水域污染应急演练,研制成功适合渡船使用的接污容器,建立船舶污染水域和违章载运危险货物举报奖励制度,有效维护海河水域清洁;重点加强国际邮轮、客船、客滚船、旅游船监管,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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