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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7号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7/26 11:46:43  阅读[7249]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海关保护备案)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知识产权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5-20          【生效日期】 2008-5-20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之一的吉祥物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上海世博会吉祥物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办公厅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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