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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学员须知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3/25 16:44:30  阅读[7525]



一、 鉴定报名:原则上每期培训班学员均参加相对应日期的全国统一考试,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务必提前两个半月向本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以后若要参加,应在鉴定前两个半月提交申请考试的书面申请。
二、 信息沟通:学员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务必及时通知中心,保持及时沟通。
  三、请学员密切关注本中心网站www.psyhoo.com、公共邮箱及中心动态中的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学员通知
四、鉴定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网址:www.gdosta.org.cnwww.psyhoo.com
    2、网络查分程序:请登陆省鉴定网址www.gdosta.org.cn------成绩或证书查----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即可进行成绩查询.
     3、短信查分程序:发送“67#身份证#报考号码0363967(移动用户)808867(联通用户); 
   五、如何领取证书
成绩合格的学员,看到公共邮箱中通知本期颁发的资格证书已可领取的通知后,学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来领取,外地学员可与中心联系邮寄。一般情况不允许代领证书,特殊情况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
六、如何参加补考
1、鉴定成绩分“理论”“技能”“综合评审”(二级)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通过。
2、单科考试合格的成绩保留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3、没有合格的科目,考生只有在一年内选择一次补考的机会,超过一年有效期的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原单科合格成绩无效,考生需重考全部考试科目。
4、补考的学员需要重新提交大一寸(黑白)照片两张和鉴定费。   
参加20085月份补考的学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41日。
    查分后,于全国统一鉴定日期前两个月向中心报名补考申请并交纳鉴定费,逾期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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